反派BOSS的职业修养[快穿]: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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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支队伍,四路留在佘州,其余朝临近各州去了。

    他们不攻打县城,就攻击小村落,伤人却不杀人(偶尔会有误杀的),抢劫食物,杀死耕牛,然后就呼啸而走。可过不久,就又回来了。

    大梁各州能战的将领不少,但都是步卒。鹄人不攻城,看见军队的旗子转身就跑,想设埋伏,对方的攻击目标也不能确定。眼看着就要进四月了,佘州没平,又有陆续四五个州跟着一块儿糜烂。

    “陛下,春耕就要耽搁了。”户部坐不住了,“且各州粮库的存粮也皆已告急。”

    其实这段日子还是有收获的,各地加起来陆陆续续杀了两三千的鹄人,但相比起散出去的人,这点儿杀的实在是太少了。

    农历三月,本该是紧要的春耕之时,百姓跑了,耕牛死了,春耕眼看着就要彻底完蛋了。

    鹄人来袭,就算传言他们不杀人,凡是能跑的百姓,依旧要跑进城避难的,他们到了城里,各地官府自然要发粮救济。

    本是风调雨顺的年景,却跟闹灾似的,新粮还没来得及种上,旧粮也快没了。

    慢慢剿能剿完,但损失太大了。今年的粮没种上,明年甚至今年冬天,还得继续救济。国库有这么多粮食吗?还有谁都没提的——碌王会看着这三万鹄人被杀干净,不干点什么吗?

    “命……碌王出兵。”

    皇帝又双叒回到寝宫喘粗气。碌王的示威,不是这一次的,而是长时间的。未来他可以随时把三胡之人赶进中原,这次是鹄人,下次是饕人,再下次就是戕人了。

    “他身为皇族,怎么一点的爱民仁爱之心都没有?他……就不要脸面,不要名声的吗?”

    敖·毫无仁爱之心·昱,自己根本没动,目前是剧情前置阶段,他被严格限制在了三州,只他的护军统领狄季安,带着碌王忠诚的血骑来了。

    鹄人……望风而降,隔着几百里地过来投降的那种。(三胡都有训练鹰隼的传统,带着鹰隼的小股部队很容易在其他各州与散出去的鹄人集结了。)

    官员愤怒:“他是装都懒得装啊!”

    百姓高兴:“碌王千岁——!”

    百姓不是真的什么都不明白,可是,碌王还带来了牛羊啊。他看着村庄田地的数量分牛,少的一头,多的三头。还给奴隶,男的,强壮的胡人奴隶,让他们随意当大牲口用,死了也没事的,敢逃跑就杀掉。

    打着碌王旗帜的血骑经常在路边煮羊汤,他们自己吃一点,常常会分给当地的老人——招不怕老,有用就好。

    血骑们还买东西,说是碌王买给王夫的,文房四宝,绫罗绸缎,甚至找牙人买了许多奴仆。

    他们就逛了两个州,鹄人已经都老老实实全归顺了,其他州的百姓甚至还有埋怨胡人归顺太快的,他们分不上牛和奴隶,吃不上羊肉了。更好的当然是没遭受过胡人的祸害,只是官兵太无能,还是碌王有能耐。

    这三万鹄人为何这么听话?因为敖昱选择的,都是有产有业,父母与妻子儿女皆全的鹄人。听话,回来东西都给你,死外边也会保证你的儿子,或你指定的兄弟继承家产。不听话,他们全死,你也只剩下在中原当流寇一条路了。虽然这些草原子民生性凶悍,但他们是人,有人性,有感情,有牵挂。

    八月,碌王总领碌州、禀州、崎州三州,北胡三州,成了碌王三州。

    皇帝虽然既要又要,但他比起前世的那位果断,胆子也大。

    使者临走的时候,带走了五千匹良马。

    【宿主,这马可有‘点’多。】

    【有马,无马场,无妨。】

    养军马是十分耗费场地的一件事,在此之前,大梁最大的马场在斌州,只能塞进一千两百匹马。而且,这些马场又不是空的,里边已经有马了。五千匹马拆开是很快就被消化掉了,但这也背离了朝廷一口气要走这么多匹马的初衷——组建人数更多的骑兵部队。

    且这些马一旦散开,姓朝廷还是姓个人,那就两说了。

    第109章 (捉虫) 皇帝的烦恼和……

    109

    【宿主, 皇帝不怕你造反吗?三州都给你了。】

    【不给也是我的了。三州一起给我,反倒给我找了麻烦,毕竟名目上都是我的了, 若暗地里来, 我还能有个轻重偏差。以后这两州有事, 可就是彻底地找我了。一块烂地和三块烂地,你觉得哪样更好处理点?】

    况且,不把三州一块儿给碌王, 等着以后胡人轮流来转悠吧, 他天天觉都睡不安稳。要五千匹马算是皇帝对于愤怒的表示,所以敖昱给了, 好处他吃了,总得让皇帝发发火气。

    虽然给了皇帝一样睡不好觉,但不给反而让两州心向碌王,给了, 让他们一块儿面对艰难困苦去。再有胡人进入中原, 就能直接问责了, 当然, 那也代表着碌王真的要造反了……不过,到时候的胡人也不会只是袭扰了,正经的硬仗, 皇帝反而不怕敖昱。

    【哦……】过去就一个娃是他家的,好好养这一个, 另外两个随便给口就很高兴了, 现在三个都是他家的了,偏了谁重了谁,可不就得闹了。

    “外头地里的, 像是稻子?”(农历)八月,正是收割稻子的季节,敖昱带着使者去挑马,久违地离开了王府,发现田里收割的不是小麦。

    “就是稻子。”小月亮笑了,“我见这里的土地和气候,其实也适合种稻的。所以平整出了五十亩试试,果然,比麦子的收成好。”

    收成好,且水稻本身比麦子就少了磨粉这道工序,损耗更少。

    小月亮虽然没有了控制植物的异能,但他上个世界,大半辈子研究新品种培育,积累下的经验在没有能力后,依然有用。

    四天后,两人便吃上了本地产的大米饭。

    “好油的米,好吃!”敖昱比了个大拇指,“小月亮眼光绝佳,明年百姓会自觉换成种稻的。”

    “我也这么觉得,所以,明年,我要跟你一块儿去其余两州巡视。”

    小月亮已经学会了一天至少按三顿擦药,出门戴幂篱,稍稍起风就赶紧回室内,大太阳的时辰根本不出门。

    碌王夫的娇弱,与碌王夫的治世之才,在碌州同样出名。

    敖昱吞下米饭:“好!”

    然后他就下令,集合碌州的工匠,为王夫建造一辆舒适的马车。

    “先做个小的,以后路修好了,再做大的。”

    所以,从这之后,碌王开始了疯狂修路,路的两边种满了行道树,此时他们还弱小着,但未来它们会长大,为王夫遮阴。

    次年,还是李熊这个憨子,带着五百匹战马,两千头羊,进京纳贡了。

    这其实算是投桃报李,毕竟三州是都封给他了,他得表现一下感激。

    “陛下,咱王爷说了,三州穷,但是给陛下的贡物不能少,割肉也得挤出来!”李熊说着,让下属递上来了一个人头大的箱子。

    有过上次的教训,他箱子里的玩意儿礼部细细查看过了,大家也都知道里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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