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超市穿大秦: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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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知道恬自小立志逐击匈奴!?”

    姜珂:高一历史书里说的。

    和这两位姐弟的内耗不同,蒙毅兴冲冲地告诉大家他最近新研究出了个法子,可以让难过的心情变好一些。

    那就是,

    把他心里的失落诉说给自家那只大黄狗,动物不同于人类,他们会认真地聆听你的难过,然后用皮毛来蹭你,表示安慰。

    把失落从嘴里说出来,心里自然就舒畅了。

    众人:啊?

    那你家的狗不就难过了吗?

    蒙毅你小子自我不内耗,你耗你家的狗啊?

    嬴嘉点头:“嗯,蒙郎卫说得有道理。”

    姜珂:不愧是嘉姐,这都能硬着头皮夸上两句。

    但她不知道的是,嬴嘉是真的认为蒙毅的主意很好。

    到了嬴政这里……

    嬴政,嬴政他最近没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啊。

    太子太傅交给他学问他都会了,课后文章也写了,六艺和剑术方面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疑惑,游刃有余,得心应手。

    嬴政想啊想,终于想出来一件来最近发生的,让他心情不太好的事情。

    “我那柄佩剑断了。”

    姜珂:“(嚼嚼嚼)就是当初在邯郸时,大王(嚼嚼嚼)留给你的那把?”

    嬴政点头:“就是那把。”

    是前几日练习劈砍时断掉的,他自当上太子后,见到了很多之前没见过的珍贵宝物,包括无数比那把还要锋利名贵的宝剑。

    可那把剑是自他出生以来便一直携带的剑,早就用熟练了。

    都说韩国兵器锋利坚硬,在七国中位居一流,韩剑可斩坚甲铁幕,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

    “它是怎么断掉的?”

    嬴政:“练习劈砍时,砍到了岩石,之后它就碎掉了。”

    姜珂:……政哥你,一天天使不完的牛劲儿。

    “你力气可真大。”

    嬴政:“难道这世上就真的没有能砍断岩石的兵器吗?”

    姜珂:“别说是普通韩剑了,就算是泰阿,湛卢它也砍不断啊,要不你可以试试搞个锤……”

    话音未落,她又硬生生地把话给收回来了,话语转弯道:“好像还真有。”

    她记得自己仓库里是有几根那个东西的,本来是为她小侄子侄女准备的,但现在这个情况,好像送给政哥也行。

    “你就是磨一千年,把石头磨成粉末,这玩意都断不了。”

    闻言,大家纷纷好奇,眼睛发亮,问道:“是何物?”

    姜珂咽下嘴里的肉片,擦了擦嘴:“你们等我一下。”

    然后走到屋内假装翻找,实际上是在翻仓库。

    找到了!

    这个东西就是HRB400螺纹钢!

    姜珂大学室友家里是做建材生意的,她们俩家里离得很近,穿越之前,姜珂辅导她表姐家孩子写作业,小孩不听话,总是惹姜珂生气,她室友听到这件事后,怕姜珂把家里的木棍揍坏,主动请缨送了她四根钢筋。

    因为是揍小孩专用,所以特地贴心的切割成了一米二和一米六两个高度。

    其实按照螺纹钢这个强悍的生命力,根本不用送四根,一根就足够把小孩打到八十岁了,但谁让室友她是个热心肠呢。

    想到政哥未来那把一米六的佩剑,姜珂将那根一米六长度的钢筋从仓库里面拿出来,将它递到嬴政面前:“诺,就是这个。”

    天啊,姜珂突然意识到,万一这玩意儿被后世的考古学家们挖到了怎么办?

    不会以为是赛博战国,工业大秦吧?

    “它,绝对无坚不摧!”

    众人看向这根钢筋,其貌不扬,平平无奇,连韩剑的一半儿光芒都没有,怎么看都和无坚不摧沾不上边儿啊。

    “相信我,这玩应绝对坚硬,而且它不会生锈!”

    就是佩戴起来有点怪怪的。

    哪里是有点怪,是非常怪啊!

    姜珂弱弱道:“它长得有点怪,其实可以不随身携带的……”

    嬴政:“我觉得你的提议很对。”

    世界上哪里有出门随身携带一根棍子的太子啊。

    这东西丑归丑,但实力却是杠杠的,姜珂对此十分自信,除非对方的剑快速到和切割机一个速度,否则不可能动它分毫。

    姬萍:“长得有些像马二子。”

    马二子,不是人,是蒙家的那匹黑马,横向长得很长,但腿短,干干瘦瘦的,毛色又黑,平日里还不觉得什么,但现在被她这么一说,将二者相联系起来。

    你别说,还真挺像!

    姜珂最先忍不住发笑,笑声是有感染力的,其他人见她笑了,也都跟着一起笑出声来。

    深秋的晚风轻轻吹拂,星星皎洁,月光透亮,照在他们身上,心情和畅,笑声朗朗,尽情享受少年人耳目所能及的无穷乐趣,快然自足,实在是值得欢乐的事情。

    番薯收获过后,新一年的春耕又开始了。

    冰雪消融的时节,楚国,兰陵县一处堂室内。

    韩非对面站着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他穿着带有楚国特色的绕襟深衣,以纚韬发,身材纤长,面容清癯消瘦,眼神却很坚定,那是一种一旦认定什么事情,就绝对不会动摇的意气。

    此人名叫李斯,原本是楚国上蔡的名小吏,得知荀子入楚后,特地辞官跟随,同荀子学习帝王之术。

    韩非开口,缓缓问他:“李君……你真的,决定了吗?”

    “是的,我已经决定入秦了。”李斯回道,“如今其它六国皆弱小,只有秦国,兵强海内,威行诸侯,可以让斯建功立业,实现志向。”

    韩非:“秦……野心很大。”

    李斯看向韩非腰间那枚晶莹剔透,品质上乘的琉璃配,心中凄然,韩非再如何不得志,他都是韩国的公子,身份尊贵。

    楚国是七国中最看重出身的国家,自己不同于韩非,出身普通,就算在楚国奋斗一辈子都只能当个斗食小吏。

    富贵与贫贱,是由他所处的环境决定的,而人的成就,也是要自己抓住机会的。

    现在入秦,就是李斯所能抓住的最大机会。

    “正是因为秦国野心很大,所以才会给我们这些布衣之人游走的机会,世界上最悲哀的人,莫过于像我这般长久处于卑贱之位,困苦之地的人了。”

    李斯悲哀,韩非又何曾不悲哀呢?

    想到自己的策略,除了荀子先生,居然只有阿珂一人可以欣赏,韩非不由得幽幽地叹了口气,他问李斯此去秦国准备如何行事。

    李斯:“如今秦王正值壮年,胸怀大志,我准备去游说秦王了。”

    想了想,他又道:“听闻秦太子政天资甚高,但年纪却轻,从邯郸归来不过三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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