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神[无限]: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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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靠着柜子脱掉原本的宽松外套,换上了工作服。

    短款的紧身黑T上露手臂,下露腰,下身却非要配上严严实实的牛仔长裤。

    按照魏溪的说法,这才叫高级sexy,是明照临这种小屁孩不会懂的。

    他换衣服换到一半,更衣室的门被推开了。

    来人显然也没想到里面有人,竟就在那里傻愣站着盯着他看。

    明照临一蹬干净利索地套上裤子,长腿踩在椅子边,冷着脸将靴子的黑色带子扣上。

    他也知道自己长得帅。

    没办法天生命好会投胎,上辈子这辈子的脸都好看得不行。

    “怎么,看入迷了前辈?”

    门口的卷发青年咳嗽了一下,若无其事地走了进来,只是耳根微微发红。

    明照临换好衣服就站到了调酒的吧台后面,他脸上还是带着黑色口罩,人又高又瘦,十七岁的年纪,身上还带着点少年的青涩感。

    左耳带了一串银色耳钉,有点凌乱的白色短发衬得人又酷又帅。

    他当然不会调酒。

    上辈子家里有钱,就算是后面跟着白盛忻落魄了也不至于出来打工。

    两辈子了这还是第一次上班。

    魏溪知道他是未成年,也知道他可怜。

    像是他这样菩萨心肠的人,天生就是看不下去有才华的人流落街头。

    他家里有钱,又像是每一个不甘堕落的富二代一样有着一个音乐梦想,自己搞乐队出专辑还不算,还要勇敢创业。

    他开这家酒吧,主要是为他那支寂寂无名的小乐队提供一个稳定的演出地点,可以进行释放他们那无处发散的音乐激-情。

    卷发青年名为朱旌,比明照临早来一个月,就是魏溪乐队里新招进来的贝斯手。

    魏溪时不时就捡回来几个落魄的流浪文艺青年,和投喂收养宠物一样。

    明照临和朱旌都是被他从大街上面捞回来的。

    当初面试的时候明照临站在他面前,结合了一下自己的上辈子和这辈子,半真半假地和他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

    魏溪感动得眼泪汪汪。

    结果在操作调酒的时候卡了壳,摇了几次壶都脱手。

    最后两人都笑了,明照临一摊手,说要不老板我给您切个冰块吧。

    明照临觉得在对方眼中,自己就像是庙门口许愿池里面的金钱王八一样,主要起到一个积德行善做好事的作用。

    不过的确也没有骗他,毕竟自己的确过得挺惨的,这两辈子都是。

    晚上七八点左右酒吧里面零零星星来了人。

    乐队的演出要十点才开始,据说是一首准备了很久的新歌。

    调酒师是个白金色大长卷发的漂亮姑娘,名叫Molly。

    明照临凑在她身边帮她打杂,他嘴巴甜又长得帅气,一口一个姐姐谁不迷糊。

    逗得对方脸上一直笑眯眯的。

    一会乐队就开始演练,明照临的音乐素养欠优,懒散靠在侧墙上听了一会没听出什么好来。

    转头看见朱旌站在台上的灯光里弹贝斯,眼神瞥过来,软绵绵地藏着多情。

    明照临浑身打了个寒颤,弯腰凑到他Molly姐耳边喊。

    “姐姐,借我耳机用下。”

    Molly正在和面前一位男客搭讪,长发摇晃风情翩翩。

    眼神示意了他一下,明照临从柜子里面摸到一副蓝牙耳机,毫不避讳地当着人面带上,这才感觉舒服了很多。

    不知道是什么歌单,耳机里面是沙哑的女声慵懒地拖着嗓子在唱着英文情歌。

    明照临单曲循环听到了下班,都没注意到朱笙后来有些失落的眼神。

    直到回到狭小的出租屋,躺在床上的时候他脑子里面那旋律还在回荡。

    他看了眼床头上面的前一任租客留下来的缺了一角的闹钟,正是凌晨五点。

    床头台灯很暗,他尸体一样缓缓躺平,正对上那张被贴在天花板上的脸。

    是他将那天看见的那张报纸剪了下来,贴在上面。

    “白盛忻。”

    他轻缓地念出这个名字,喉咙里面又泛出微微的,像是呷了一口醋般的酸意。

    手指痉挛地颤抖着,几乎不受控制。

    明照临呜咽了一声,用力地抓住了自己的左手手腕,侧压在身下。

    在朦胧的灯光中,他看见在他的左手手背上,青筋一根根地蚯蚓一样地扭动着。

    像是有着什么怪物要从他的皮肤下钻出。

    而他现在的这具身体,只不过是一具皮囊。

    他在害怕。

    他没办法不害怕。

    上一辈子,被人硬生生一根根折断手指的记忆还残留在心里。

    那是他的手,他赖以为生的,用来画画的手。

    他原本以为那一场车祸只是一场意外,只是恰好地,弄断了他的手。

    但是在拿到了剧本后,他才知道并不是……

    白盛忻之所以会选择他成为男三,就是因为看上了他绘画的天赋。

    白盛忻读的是油画专业,他想要进入画坛,但是他的天赋不够。

    其实也是能够理解的,像是白盛忻那样的人,要名,要利,要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于是,他盯上了上辈子的明照临,那个时候他才刚刚上高中。

    在遇见了白盛忻之后,他退学,一心一意地为了他献出了自己的爱,生命,还有绘画的才华。

    他全部的热情都投入到了白盛忻的身上,为了他创作出了很多、很多画……

    白盛忻带走了其中的一些,挂上了自己的名字,用来参加了一些比赛。

    当时的明照临其实并不在意,因为那些画本来就是画给白盛忻的。

    直到后来,他画画的手被硬生生折断的时候,他死掉的时候……才明白。

    原来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成为了白盛忻的枪手。

    而在后者用着他那些画在画坛里面成名后,他对于对方的作用也就已经消失了。

    在他成名之后,自己从他的心尖尖上的爱人成为了对方的,不能被揭露的黑色污点,阻止他前往了那个光明的未来。

    所以对于那个时候的白盛忻来说,果然自己死掉才是最好的。

    是啊,对白盛忻,自己曾经的父亲,母亲,还有白盛忻的那些情人来说。

    ——明照临死掉似乎都是最好的。

    但是谁又问过他的意见?

    哈哈,真好笑。

    人活成他那样子,是不是很失败啊?

    但是他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一步走得不对。

    他在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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