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下九流谁嫌弃谁呀: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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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让宝鸾寄出去的还是第一封信。

    晚上林杰陪她出去散步,很不经意地问:“找到你弟弟了?”

    霍眉心里火直冒,单知道宝鸾会找他支钱寄信,不知道他连私人信件也拆。阴阴地笑了一声:“谁是我弟弟?”

    “振良。”

    “我没有跟你说过我有个弟弟叫振良吧。也没和何先生说过。”

    林杰忙说:“是伯父伯母告诉我的,并非是查出来的。”

    霍眉大为恼火,不知道是该恼父母把振良的事到处说,还是恼林杰的全方位监管,还是恼他这一个“查”字。直怼道:“这件事不是查出来的又如何?你查得还少吗?我还有个姑姑叫金桂,有个叔公叫二狗,有个姨婆家邻居的侄女的奸夫的拜把子兄弟叫怀明,这些都要一一告诉你们不成?把我一个娶过来、犯人似的管着也就罢了,还要把手伸到我家里去!”

    林杰闭口不言,如此一来,也不好再问她是不是真的把振良找到了。走到该往回走的地方,他说:“我是个下人。”

    “我知道,不然怎么只挑你骂呢。”

    林杰怔了几秒,忍不住笑了。霍眉也笑出来,转一圈,背手走到他前面去,笑容又消失。

    到了正月底,何炳翀总算回来了。没有兄弟阋墙的困扰,他简直红光满面,不与母亲好好吃一顿饭,又出去和朋友喝酒。晚上回来,他歪在床上对霍眉道:“你最近风头很盛啊。”

    霍眉正在看书,闻言微微挑起下巴看他。他又说:“我那些不常交际的朋友都听说你了。”

    “听说我什么?”

    “听说你漂亮,还谁都不爱搭理。”

    “不给你长面子吗?”

    “当然给我长面子了。”何炳翀笑嘻嘻凑上来吻她,霍眉把脸埋在他的脖颈里,闻到一股极淡的香水味。香港女人多用柑橘调、木质调,只有外国女人为掩盖狐臭,才用这种不太清幽的馥奇香。

    当晚她使尽浑身解数,仍没有和他做成,好歹是让他浑身上下都沾满了自己的气味。真可悲,像只往人身上撒尿的猫。何炳翀兴致也不高,洗完澡便睡下了。

    也许自知这个年过得不像样子,第二天中午,他便带着全家人去尖沙咀吃饭,下午参加了一场拍卖会——老太太最爱瓷器,听说有位私人收藏家出手了一批乾隆时期的瓷器。

    霍眉是第一次到这种场合,看何炳翀先交了押金,然后领一行人到了二楼的包厢中。一楼的前几排还要仰视展台,而他们可以俯视,视角更为清晰。拍卖会开始后,拍卖师逐一介绍拍卖物品,包括其历史背景、来源、价值等等,各位买家举手竞价。

    拍到清乾隆青花缠枝莲纹赏瓶时,有一对老夫妇紧咬前一位竞价者,是非要不可的姿态了。摩根偏要使坏,哄抬物价,老夫妇说三万七,她说三万七千零一港币,老夫妇说四万,她说四万零一程蕙琴低声呵斥道:“闭嘴!”老太太只是摇头微笑着。

    等摩根喊出五万三千两百零一的时候,老夫妇忽然不做声了。

    “哎?”摩根一下惊慌起来,摇着父亲,“他们怎么不要了?”

    “五万三千两百零一一次。”

    “五万三千两百零一二次。”

    “五万三千两百零一三次。”

    “成交!”

    程蕙琴咬着牙,照着她的屁股就不轻不重打了一下。何炳翀倒是笑得前仰后合,一直说她是个“妇”。霍眉有点理解不了这场面,何况摩根小小年纪,怎么就成“妇”了?后来又听摩根说何炳翀是个“妇”,才意识到是“fool”,因不是母语而弱化了攻击意味的笨蛋的意思。

    一场拍卖会下来,什么藏品都没入老太太的眼。何炳翀原说过几天还有一场,老太太却表示摩根送给自己的瓶子就很好,不需要了。莫名其妙掷出去的五万三千两百零一,也就玩笑似地过去了。

    第99章 华商总会晚上吃完饭,他们又去皇……

    晚上吃完饭,他们又去皇后戏院听戏。唱的是粤剧,粤语都难得听懂,拖长了调子唱出来的粤剧就更听不懂了,整场下来,对霍眉是一场听力考试。直到辨出“昭君见玉鞍,泪尽啼红血;今日汉家人,明朝胡地妾”这一句时,才觉出点意味来。一出《昭君出塞》,唱到十二点,回家后快要一点。

    她从公用盥洗室出来上床,何炳翀也正好洗完澡,看着她坐在床上、往腿上涂抹身体乳,忽然道:“能不能把袜子穿上?”

    霍眉在他面前从来是穿袜子的,只是待会儿需要往脚上擦药,暂时没穿而已。她从柜中找出袜子,把猪蹄一样畸形的脚套住。何炳翀又补充说:“寒从脚下起,我怕你着凉。”

    她“嗯”了一声,“你明天上班吗?”

    “不上。”

    “那我不叫你,你睡个懒觉。”

    何炳翀睡着了,她就开始沉思这个问题:不像内地男人,对于小脚只是“喜欢”或是“不喜欢”,香港男人就没见过几双小脚,几乎是觉得恶心。

    某次去乔太太家打牌时,她在席间看到一个人,穿的是皮鞋,脚背却很严重地拱起,像是缠过的。她递了一条仙女烟过去,对方就给她展示:小脚也是可以穿皮鞋的,往前面垫个棉花袋就好了。

    回家后,她让宝鸾找针线缝了个棉花包,嫌宝鸾手脚慢,自己抢过来做了。又找程蕙琴借了双皮鞋,穿进去一试,居然真能走动。又加上母亲对她缠足十分上心,把脚背都勒平了,穿上皮鞋,完全就是一副天足。只是像筷子戳在碗里,到处乱划。她断定是棉花太软的缘故,又用花椒、沙子等材质试,最后找到了最合适的材质——干菊花。能把脚卡住的同时,还不会闷汗。

    林杰陪着她买到了第一双皮鞋,方头,深棕色硬皮,带一点跟。霍眉穿上后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兴高采烈道:“怎么样?”

    “好看是好看,只怕走不稳路。”

    “习惯了就好了。”霍眉宣布说,“我以后就穿皮鞋了。”

    她对皮鞋的喜爱瞬间超过了对裙子、手提包、首饰的喜爱,其他饰物只是给她本来就美的地方锦上添花,皮鞋却能为她的畸形之处雪中送炭。短短一周内,她就买了十几双款式各异的鞋子;何炳翀知道她花钱多,却一味纵容着。

    寒假的最后几天,他要出席一场宴会,没有带程蕙琴,却

    带上了霍眉。程蕙琴对此是毫无怨言的,摩根就快要回学校了,她宁愿在家里待着。正好那条钴蓝色的吊带长裙也从干洗店送回来了,霍眉在裙子外面套一件黑色水貂裘,脚下穿亮黑色的尖头鞋;头发重新烫过了,卷的夸张,浓黑的乌云似的簇着雪团般的脸。

    宴会是在游轮上开的,舷梯打开,何炳翀递过来一条胳膊,搀着她上楼梯。

    船舱内灯火通明,地上铺着极厚的法兰绒地毯,十几个圆桌错落其间,服务生走来走去,已经上了点心和茶水。墙壁上凸起的浮雕木板上,一条金龙盘踞,何炳翀指着介绍:“香港华商总会的标志。”

    霍眉点头,“曹厚存。”

    “你还知道曹厚存啊?”何炳翀乐道,“走,我们去找曹厚存。”

    宴席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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