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句话让龙傲天为我神魂颠倒: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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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得来的却是父母冷漠恶意的眼神。

    相夫子太坏了!

    他就应该让相和颂亲手杀死相夫子,这样才能让相和颂报仇,平息他心中怒火,可惜他不能提前知道相夫子就是个鸠占鹊巢的坏蛋。

    常睢谴责完相夫子,目光一扫,看向后面相夫子死亡的场景。

    他的一剑快狠准,捅穿了相夫子的喉咙。

    临死前,作者还细细描述了相夫子死亡感受。

    冰冷透明的剑身插入他的喉咙,他下意识呼吸,却只能感受到血沫灌进血管,窒息感让他几乎下意识去捂住自己的伤口,可是他只能摸到透明锋利的剑身。

    力气伴随着血液的流逝,他面色涨红,用尽全力也不过在透明的剑身抹下道道血痕。

    死亡的恐惧与莫大的愤怒齐齐涌上心头,他愤怒地看向那个竟敢动手的小鬼。

    他怎么能死在这个普通的小鬼手中。

    然后,在逐渐失去光线的视野中,他对上了常睢的眼神,稚童的唇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漆黑的瞳孔是对他死亡的讥讽。

    他怨恨恶毒地瞪着常睢,终于在死亡的最后一刻察觉到事情的真相。

    是他!月魂草在他手里!

    然而被堵住喉咙,让他再也无法吸入一丝空气,他只能在血液灌入气管的狼狈窒息中,死不瞑目地瞪着常睢,暗恨自己没能第一时间杀死他,然后在无尽的后悔中,万般不愿的吐出胸膛最后的一口气。

    常睢无奈,这完全是相夫子对他眼神的臆想,他第一次杀人,杀完就光顾平复心情了,哪里顾得上对他放嘲讽。

    不过,相夫子竟然在最后猜到了月魂草在他这里,常睢庆幸,幸亏他捅得是喉咙,不然又是一桩麻烦事。

    作者的更新到这里结束了。

    最后一段——相夫子发现真相的段评出奇的多。

    常睢觉得读者可能没好话,但还是手痒,点了进去。

    果然,读者从这里彻底奠定了他是反派的基础。

    【相夫子走好。】

    【常睢铁反派!如果他真的只有八岁,此子心性非凡。】

    【对作者无语了,如果这一切都是常睢设计的,这个剧情一点都不爽。】

    【又不是纯爽文,感觉有个反派会更有期待感,期待主角如何反杀反派。】

    【感觉这个常睢要蹦跶很久。】

    【常睢什么时候下线?】

    【只有反派强大,反杀才爽,让我看看主角怎么反杀。】

    看着一串串期待自己被干掉的评论,常睢冷漠地关闭评论。

    没办法,他伤害了主角的利益,相和颂不知道,但读者知道,读者这是替相和颂在提前讨厌自己。

    不过不可能,他不可能被干掉。

    想到此时读者的评论可能是日后相和颂的想法,常睢关闭手机,立即开始发奋修炼。

    谁被干掉都不可能是他被干掉!

    第29章 神魂颠倒1% 三个人刷比一个人刷效果……

    第一章

    清晨, 早市的摊子冒着热气,上工的人们三三两两围坐在摊子前吃饼,县外的农民挑着自家种的新鲜蔬菜, 准备进城换点家用,安安静静地排队入城。

    刚刚睡醒的县城仿佛在等待某个时刻,那个时刻到来,整个县城的活力便可以瞬间被唤醒, 呈现出它繁荣热闹的一面。

    而就在早起的人们沉浸在昨晚安宁的余韵时,忽然,一具六驾马车突然出现在常山县的城门口,马蹄铁嗒嗒的踩在青石板路,吸引着众人的注意力。

    众人侧眸,那六匹黑马油光发亮, 眼神灵动,一看就是极优秀的马儿, 而这样的马却被主人家用来架马。

    路上行人不由纷纷躲避,见那膘肥体壮的马儿走过,目光又不由落在马儿拉的马车上面。

    那是一辆一架极为宽大的马车, 马车用梨花木建筑, 上面刻着极尽繁复的花纹,在阳光下泛着深浅不一的光泽,而最引人注目的则是马车上挂着的纹饰。

    ——一个像介字的小房子图案。

    马车后,还有许多骑兵护送。

    路上行人见状, 见多识广些的, 不由都纷纷拉着朋友,让人不再多看。

    虽然不知道这图案后面所带着的含义,但是在云境州, 能用得上图案的,都是顶上面的世家,平民百姓一辈子也不一定能有幸遇见过一次。

    这马车行驶得大摇大摆,于是,不过半天的功夫,大半个县城的人都知道常山县来了贵客,没往县城老爷哪里走,而是去往了城东边。

    宁静的县城提前被点燃了活力。

    成东边居住的大多都是普通县民。

    听到贵人的马车朝着他们街道来了,住在城东街道的居民们不禁开始议论起来。

    “听说我们这片街住了个贵人,都有人找过来了。”

    “好像可气派了,六架马车,还有许多骑马随行的人。”

    “穿得非富即贵的,也不知道在找谁。”

    “你们看见吗?我觉得大概是找钱老板的……”

    ……

    常睢回到家,便看到母亲挎着菜篮子,站在门口一脸认真地与左邻右舍议论八卦,嘴里还在嘀咕这条街道谁比较厉害。

    常睢疑惑地歪了歪头,常婶子刚和邻居说完话,抬头便看见儿子回来了,当即扔下了那些好友,兴高采烈地过来,“幺儿回来了,娘亲今天割了肉,你最近不是说想吃四喜丸子,娘今晚给你做。”

    其他正在唾沫横飞讨论的婶子也纷纷看向常睢,热情道:“哟,幺儿好像又长俊了。”

    “还长高了。”

    “哎哟,不说别的,光看这长相,幺儿才是我们街道一等一的贵人呢。”

    “谁说不是呢。”

    听着好姐们夸奖自家儿子,常婶子骄傲的挺胸抬头,成就感满满。

    五年的时间,在他们的照料中,幺儿从八岁的孩子长成十三四的少年郎,身体像发芽一样抽长,小小年纪便有着超过父母的个头,面上是血气充足的白皙,一双眼睛又清又亮,谁见了不说一句养得好。

    常睢无奈的听着婶子们的夸奖,笑着回应几句,便拉着骄傲的母亲进门了。

    常母为孩子的长大满足,常睢看着眼前气色饱满的常婶子,心中也十分满意。

    在这五年的时间,他渐渐长大,依靠着卖人参的原始资金,与宋小五、相和颂做了一些生意,于是,他们三家很快就从小山村搬到了县城里。

    现在他们家在镇子里开了店铺,常父常母一天到晚也不用弯腰忙碌,整个人精气神都变好了。

    能改变家里的环境,让常父常母的生活状态变好,这也是常睢值得骄傲的事情。

    他想着往事,随意开口询问道:“你们刚才在聊什么?”

    不为生计忙碌了,常婶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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