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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骨小说www.yuguxs.com提供的《哥谭研究生,但流浪版》 80-87(第13/14页)
续往下说,先问:
“你不是养猫,怎么还养狗?算上你这条鱼……姐妹,你是在家搞了一个食物链啊?”
我大怒:“我站在食物链顶端!”
“重点是这个吗?!”
“其实不是你想的那样啦,我们先去中央公园。”
来到中央公园旁边后,我站在一个摊位前,热情地向好友招手:“快来啊,你想要柯基还是萨摩耶?边牧只剩最后一条了所以归我!”
税宵雨:……
税宵雨一言难尽地看看我,又看看我手上的气球。
“遛气球狗啊?”
我点头:“不然呢,我也妹养狗啊!”
“……那我要一条风速狗,一条黑鲁加,还要一只来电汪。你付钱!”她兴致勃勃地挑选起来。
忘了说了,她还喜欢宝可梦。
我:“……老板,你今天怎么多上了这么多宝可梦。有版权吗?知道那是东半球最强法务部吗?”
老板:“别管了,还有一条隐藏款路卡利欧,你就说要不要吧?”
我即答:“要的要的!”
我和税宵雨挂着满脸的笑容,在午后的中央公园遛狗。
气球狗。
并且热情地和每一个初见时以为我们在遛正经狗,定睛一看后抽搐嘴角的路人打招呼。
我精神状态怎么了?我精神状态很好啊!
然后狗就因为蜘蛛侠和金并的属下火拼被误伤,漏气了。
我尔康手,“狗——”
好友拽我,“狗什么狗啊还不快跑!”
当天晚上,她还是告诉我:
“你要不再考虑一下让德雷克入赘吧。”
第87章
朋友在纽约呆了三天,又去了哥谭和大都会各一天,就要回国了。
“没办法,我老板多龟毛你也知道。”
在机场道别时,税宵雨无奈地说。她在国内top2硕博连读,平时忙得都不怎么能和我们联机打游戏了,和我聊天里说的最多的就是希望地球爆//炸,实在不行就炸了她在的实验室。
她精神状态也挺正常的。
我们拥抱,道别,我目送她走进登机口,看着她的身影离开,好像是永别一样,却又突然在整个身形都消失在通道后时,探出个脑袋,对我狡黠地笑了笑。
我眯着眼睛,试图看清她做的什么口型,无奈提姆首先教我的是辨认英语,我平时联系也用的是英文,一时半会儿也没有头绪。
没过一会儿,我看到手机上出现一条新消息,来自刚刚才和我道别的人——
【我看你那天失去了气球狗那么悲痛,就给德雷克说了,他说他会解决。】
【不过别以为我和他关系就变好了,拐了我的小鱼还想我对他有好脸色?】
【不存在的。他最好别做对不起你的事,不然我请一车面包人,我请丧钟噶了他!】
看清楚最后一句话,我:……
提姆,你看到了吗,我闺蜜说要请著名小孩儿诱拐犯(不是)死亡中风(?)杀了你诶。
我:!!!
怎么来美国一趟,我闺蜜也成那法外狂徒了喂!这地方风水这么养人的吗?
我心事重重地回了家,提姆在公寓里等我。我原本以为这人是要安慰一下朋友远去的我,没想到推开门的那一霎那,我看见了漫天乱飞的猫狗鼠毛,和一张茫然又崩溃,最后归于死水一样平静的英俊脸庞。
我:“啊?”
走错门啦?
提姆虚弱道:“你回来了……给你介绍一下,正在打汤姆的是斯派克,一只……英勇的斗牛犬。”
“这就是你和小雨联合起来给我的惊、喜?”我艰难地把那个“吓”字吞了回去。
“事实上,我一开始看中的是他旁边的一只边牧,但我害怕你被狗遛。”
我难以置信地拔高了音量——没办法,这三只乒乒乓乓的,我不大点声自己都听不清自己在说什么,“难道这只我就很控制得住?”
“没关系,”提姆深沉地说,“他们自己会出手。你看他们互殴来互殴去的,运动量自己就够了。”
“好像有点道理……不,不对!你瞎扯什么呢!他们仨这不纯纯扰民吗?!你对公寓的隔音效果是否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期望?”
“所以我的提议是,去德雷克宅住吧,好不好?”
我:?
这才是你真正的目的吗?还有,税宵雨,这在你的计划之中吗?
冤种闺蜜:【你好,不在,可恶啊这货竟然利用我!】
我狐疑:【真不是你?】
她:【冤枉啊大人!请大人明鉴,我是那种把闺蜜卖给臭男人的人吗?】
行吧,勉强相信她了。但我终归还是答应了提姆,拎包入住了德雷克家的宅子。
——毕竟我总不能住韦恩庄园吧?哪有养子女朋友常住养父家祖宅的,很怪,很像某些展开啊!
不过这两家距离比公寓和韦恩庄园近,所以我可以偶尔去小住一下,就像斯蒂芬妮和芭芭拉。
实话说提姆应该也松了口气。
住在外面公寓,就算提姆很小心,暴露的风险也肯定比独栋住宅高。况且大house确实有大house的好处哈,我拥有了一个巨大的衣帽间,还有专门的谷子房。我推生日摆阵再也不用出去租摄影棚啦!
而且猫和老鼠和狗也很开心,每天都在花园和房子的各个角落搞破坏。我一开始还会教训他们,可后来发现他们破坏的地方在零点后就准时刷新,我就放弃了。
闹呗,还能出什么大事不成?我躺平不管了。
每天就跟看动画片似的,还是5D身临其境版,我都快乐得每天各种小零食小点心围观他们“演戏”了。
就是吧,达米安来得有点过于勤快了。明明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我家的猫狗鼠,偏偏嘴上还要扯一句大旗,说什么来看德雷克。
听听,听听!这像话吗?他难道和提姆是什么兄友弟恭的关系吗?
达米安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我家的小动*物们身上。但我和他的关系还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了不少。
听说达米安初到哥谭时简直是个杀胚——杰森口述,提姆补充,具体有多少私人恩怨我就不清楚了,反正我知道他很难搞。不过现在达米安表现出来的就是酷拽小孩哥,虽说高冷了一点,毒舌了亿点,武力值高了亿点点……好吧,还是很难搞的。
但我们有共同话题——少女漫。
只是我偏爱搞笑情节多的类型,达米安什么都能接受,不过据我观察,他其实更喜欢酸涩感多一点的、令我胃疼剧情多一点的款式。
我问他看不看《世界第初恋》,他给了我一个巨大的白眼。
偶尔我会给他推荐一些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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