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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骨小说www.yuguxs.com提供的《给恐同直男亿点点震撼》 30-40(第13/17页)
,仿佛这个空间里从来没有过自己这个人的存在,没有给他一个眼神,却在他的家里仿若游客般参观了一个小时。
所以周霄对他的第一印象极差,开口没有一句好话。
现在想想,这一定是某种注定的缘分……
给我时间,证明我自己。
他偷偷地,在于朝宇鼻尖吻了一下,睡回靠近床沿的地板上,分走了于朝宇的一个枕头和半边毯子。
第二天,周霄的高铁在十一点,最迟九点半他要出发去车站,所以一大早就起床了,要提前检查自己的行李和证件。
于朝宇睁眼的时候,周霄正准备出门,在楼下跟覃鹏打电话。
周霄抬头,看见了于朝宇,跟他笑着打了个招呼。
于朝宇坐电梯下来,问:“还有这么久,干嘛这么早去车站干等着?”
“你还在睡觉,我不想打车,要坐公交去。”
于朝宇困倦地抓了把头发:“我现在醒了,去给我做个早餐,等会儿我送你去车站,你开车。”
周霄抓着手机,兴奋地挂了电话,去厨房倒腾了。
于朝宇去洗漱,醒了醒神,有点儿后悔,自己干嘛对那小子那么好,真是脑子不清醒。
“好吃吗?”周霄每天问他的时候都是一脸期待。
“……凑合吧。能吃就行。”
于朝宇送周霄到车站停车场,覃鹏已经在那里等着了,冲他们招手,看见一身西装革履的于朝宇就下意识喊:“叔叔好。”
于朝宇无所谓地应着:“嗯。”
周霄一个人拉两个箱子,怪道:“你干嘛乱叫?把我辈分叫低了。”
“那我叫什么?”
不过话说,这个金主其实对他兄弟还挺好的,竟然还会亲自送周霄来车站。
“叫哥就行了。”周霄不知道覃鹏心里的小九九,反倒是觉得他把于朝宇年纪喊大了心里不舒服,他不希望给人一种自己跟于朝宇年龄差很大的感觉,可偏偏于朝宇每次说他们是舅甥都没人怀疑一下,这群人是都没长眼睛嘛。
他就是希望自己站在于朝宇旁边,能跟王西川站在他旁边一样般配。
“咱快进去吧,再站在这儿就要被女生围起来拍照了。”覃鹏提醒道。
于朝宇跟周霄俩人都是高个大长腿,身条板正挺拔,一个赛一个精神亮眼,在男女老少人来人往的车站里,被衬托得尤其引人注意。
加上现在是开学季,车站里基本上都是年轻的大学生,几乎每个路过的女生都要偷偷地多看他们几眼,偷拍的更是数不胜数,连覃鹏站在他们俩旁边都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魅力无限。
于朝宇看着身侧走过的这些即将迈向新生活的年轻人,真有一种看下一代人的心态,拍了拍周霄的后背:“去学校多认识点人,像你这种款的帅哥非常畅销,不愁找不到女朋友。”
周霄怒道:“你再胡说!”
“我说的没错啊,刚过去所有适龄的女大学生不全都在看你嘛。”于朝宇从容地看着他笑。
可这笑容只让周霄越发气结。
“放轻松点,别给自己上没必要的枷锁,在一棵树上吊死,多体验体验人生对你没坏处。”
“你休想!我不跟你扯嘴皮,反正……你别指望甩开我。”时间快到了,周霄拉上行李箱,冲覃鹏说,“走吧。”
于朝宇目送他们俩消失在人流中,面带微笑。
他自己就是在十八岁走进这个花花世界的,很清楚外面的诱惑有多大,当周霄发现困守的阵地长期无法提供给他任何安全感的时候,就会主动开始寻找其他更能给他回应的情感依靠了。
而自己——这个魅力该死地大的空巢青年,现在就要开始打发无聊时光的第一步,整治一下自己的变态员工。
他拿出手机打给了小傅:“小傅,现在去公司,拿到徐晓所有的考勤记录出入记录跟工资条,到我办公室等我。”
第39章 要不这个班,你还是别上了吧?
小傅花了一个小时才让秘书处搞到所有的资料, 在办公室等候于朝宇。
于朝宇倒在厚实柔软的转椅里,惬意又随性地翻阅着手里的文件夹:“把徐晓给我叫上来。”
“徐晓今天请了病假,没上班, 他的领导说听他的声音,像是上火了。”
于朝宇抬头瞟了他一眼。
小傅笔直地站在于朝宇身侧。作为于朝宇多年的心腹,老板今天要找谁的麻烦他一般心里都有数,所以早早就发消息让秘书处打听到了徐晓的动向。
于朝宇合上文件夹扔在桌上, 往后仰头靠在椅背上,问小傅:“你觉得我这个人看人的眼光怎么样?”
“您的眼光一贯出不了错。”
“那站在你一个旁观者的角度, 点评一下徐晓、王西川跟小周这几个人?”
小傅不疾不徐地答:“徐先生对您唯命是从, 事事都很关心您, 而且对人一直很和善, 王经理跟您在工作理念和社交方式上意趣相投,您很希望能跟王经理成为朋友,周先生,周先生……”
他忽然卡在这里, 让于朝宇心里沉了一下——不会从别人的角度看来我跟这小子的关系最不一般吧?
小傅一直戴着墨镜,于朝宇也不知道他这阵长达半分钟的沉默究竟是在想什么。
小傅是真的在思考,绞尽脑汁想编出一个比较像样的描述, 却发现能力不足。
“周先生, 感觉跟您从性格到生活方式都很不一样, 你们总是吵架……但他人不错。”
“就是说嘛, 我跟他纯冤家。”于朝宇松了一口气,“但是现在,我觉得我欣赏过的人好像是个垃圾, 好像我的眼光也不是那么厉害。”
小傅紧跟着回答:“那也有可能是他变了,您能及时抽身发觉, 也是眼光好的一种。”
于朝宇笑起来,听出来这孩子是又给自己开滤镜了。
如果真的眼光好,就能从一开始的相处中迅速地猜到对方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人,而不会等到现在……
想当初,徐晓还是办公室一个普通员工的时候,身上的气质温文尔雅,跟所有人说话都和和气气,耐心十足,做事从不抱怨,但也不怕跟人产生矛盾,于朝宇第一次主动用眼光捕捉他,就是他在跟其他部门的领导据理力争,对方已经歇斯底里,而他还在理性陈述事实讲道理的时候。
当时他也只是上去问了一下什么情况,在听明了事情原委之后做了公正的裁决,然后就果断离场。
但估计就是那次的事情,让徐晓对自己产生了好感。
后来,在早晨公司接待大厅遇见对方跟自己打招呼的时候就会多给一秒钟的微笑,而徐晓就在他施舍的这一秒钟笑容里日渐迷失了——当然了,他很清楚徐晓迷失的前提条件也包含他的身份地位和个人魅力。
他们两个人之间不是赤裸裸的交易关系,但也不是谈情说爱,谁都没必要故作清高,谁也不欠谁,从一开始他就说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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