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引狼入室: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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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绍伦第二天在胡家吃完中饭,便和魏世勋一道踏上了返回沪城的火车。

    原本没想着这么匆忙,但是方家嫁女胡家娶妇,月城及周边地界有头有脸的世家来了一拨又一拨。但凡来人,方学群必要喊方绍伦、方绍玮两兄弟出面应对接待,然后众人必要询问方大少爷的婚事,实在令他一个头两个大,疲于应付。

    只好假称沪城事忙,请假不便,匆匆返程。

    方学群见他跟魏世勋一块走,倒没有反对,只叮咛道,“等你弟弟结婚,多请几天假,若有交好的朋友就带回来,也让大伙看看。”交好的朋友不用说特指女朋友了,方绍伦垂头应好。

    关文珏没有跟着他们一块回沪城,他直言难得来一趟西南,要好好游玩几天。

    方绍伦回到复兴路的公寓,先挂了个电话回方家报平安,再举起话筒,拨了几个数字又放下了。

    张三多半不在家,他答应了尽地主之谊陪关文珏游玩。理智告诉他是应该的,心里却又涌起一股酸涩滋味,想到他此刻带着关文珏徜徉在月城街头,或许会给他买一束鲜花,月城的卖花姑娘格外热情,不管是男女同行还是同性同行,都会不遗余力的推销花束。

    又或许会带他去草场骑马,那次在福泉山,两人便是并辔而行,身姿瞧上去还挺合衬……越想越觉得脑子里乱糟糟的,忍不住拍拍脸颊,这是怎么了?张三爱跟谁一块就跟谁一块,爱干嘛干嘛,谁管得着哩?

    可一眼瞅见客厅正堂上座的关公像,他跟他是拜过关公的,互为契兄弟,立誓永不相负,大概还是可以管上一管的……但到底要不要管……

    躺在沙发上胡思乱想,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把他吓了一跳,愣了一下才接起来,熟悉的声音顺着听筒传到耳边,“到家了?我估摸着时间,你也该到了。”

    “你在家?”

    “不在家怎么给你打电话?”

    方绍伦弯了弯唇角,“不是要尽地主之谊吗?”

    “上午陪着转悠了一圈,下午他想去棉纱厂参观,我推给袁敬了。”张定坤懒懒的腔调,“那小子惯会挖墙脚,要能把关大少爷挖过去倒算功德一件。”

    “什么挖墙脚?别这么埋汰人。”方绍伦将袁闵礼帮忙圆谎的事情说了,“过后都没问我半句,再没有比闵礼更体贴的人了。”

    张定坤却不领情,“只能算他知趣。哎,你今天好些了吗?”

    方绍伦被问得结巴了,“什什么……我哪里不好了,好得很!”

    “嗯,”张定坤叹气,“大概也没什么问题……毕竟我平平无奇,既找不到重点,也抓不住关键,对大少爷‘再快些再深点’的要求执行得很不到位……”

    他刻意压低的音量和轻笑,让方绍伦不自觉的双腿发软,赶紧打断他,“你他妈别瞎说了,没事我挂了。”

    “别,绍伦……”

    “嗯?”

    “我想你了……”

    隔着话筒方绍伦也脸红,“别讲废话……”

    “等等,”张定坤忙忙的出声,“绍伦,关文珏这事你有什么想法?”

    “我能有什么想法?”

    张定坤直截了当,“他可能以为我们只有肉|体关系,问我介不介意多一个选择?”

    方绍伦被这番言词惊到,直接大胆是艺术家的风格吗?

    “那你怎么说?”

    “你想知道?”

    “废话!”

    张定坤低声道,“绍伦,只有爱情,才具有排他性。”这话从理论上讲不成立,但张定坤是要引导他的大少爷,思索两人间的关系,他低沉的话语似乎在耳边响起,“我爱你,绍伦,你爱我吗?”他实在等得心焦,忍不住将这话问出口。

    方绍伦愣住,微弱的电流声“滋滋”传来,却像一阵飓风在心海掀起巨浪,良久之后,他低声道,“你让我想想。”继而扣上了电话。

    这一晚,他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是爱情吗?他对张三,是爱情吗?

    他仍然不知道,尽管两人亲密如斯,但难道……这就是爱情吗?他翻个身,瞥见一旁搁着的枕头,似乎还残留着张三身上那种淡淡的烟草味,不由得飞起一脚,将那枕头踢床底下去了。

    第52章  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方绍伦虽然略感彷徨,倒也不曾把这些烦恼放在心上,想不明白的事便不要想,时光总会丢出一个答案的。

    一夜安睡之后,去沪政厅销假报到,上午拎着罗铁和马千里核对了一下最近的出勤,没出什么岔子。上次他遇到谢厅长下楼,还听了两句表扬,说城防这块最近有改观。长期生活在沪城的人,对街面的动静总是有感觉的。

    下午他照旧骑着马晃悠在街头。春日的暖阳开始向炙热转化,四月初的沪城即将进入夏天,一切都变得躁动不安起来,连骟了的马也没有平日听话,嘶鸣着扬起前蹄跟他对着干。

    方绍伦单手勒着缰绳,另一只手轻挥着马鞭。为了遮挡光线,他架了一副墨镜在鼻梁上,穿制服有些热了,解开两粒扣子,露出里头的白衬衫,长筒马靴裹着修长的双腿踩在马镫上。

    沈芳籍隔老远便看见了骑在马上的身影,方大哥穿制服比穿西装还要好看,戴着墨镜的白净面庞,清俊挺拔的身姿,潇洒自如的驭马。街头的商贩行人不由自主将目光投向他,他却浑然不觉,控好马,仍旧慢悠悠的骑着穿过街市。

    她痴痴望着他的背影。一旁的大宝拉扯着,“走啊,大姐,快点吧快点。”不谙世事的小兄弟抓心挠肺的惦记着买文具。

    眼看他即将走出她的视线,沈芳籍到底忍不住出声,“方大哥,方大哥?”

    方绍伦四处张望了一番,才回头看见了沈芳籍,小吃了一惊。不同于在舞厅时穿着的那种曲线毕露的旗袍,她今日穿一件蓝布上衣配黑色裙子,盘在脑后的头发放下来,洗直了,整齐的搭在肩头,跟街头那些女学生一致的装扮,让她像换了个人似的。

    她身旁跟着一大一小两个孩子,都穿着大布做的上衣裤子,外套着碎布拼接的小坎肩,睁着两双一模一样的黑亮眼睛看着他。

    方绍伦勒转缰绳,走过去,“沈姑娘,”他跳下马,“这还是头一回白天看见你。”

    他浑然不知自己这话有唐突之意,看沈芳籍面上泛起红晕,才反应过来,一叠声的“抱歉”,又问道,“你怎么在这里?家住附近吗?”

    “不是,”沈芳籍在羞窘里摇头,指指书画铺子的招牌,“带他俩来买点文具,大宝,小宝,叫哥哥。”

    大宝小宝都乖巧的叫了声“哥哥”,方绍伦本就满怀歉意,听了这稚嫩的童声,更是心有不安,将马拴在一旁树桩上,“既然叫哥哥,自然要给见面礼,不过我今天什么也没带,走,给他们买点文具。”

    说完也不等沈芳籍答话,牵起大宝小宝就走进了书画铺子。

    这下轮到沈芳籍不好意思了,她舍不得错过见面的机会,倒没想让方绍伦破费,期期艾艾的在后面小声推辞着,只得跟着走了进去。

    大宝小宝是懂事孩子,一人挑了一只钢笔,已经兴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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