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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骨小说www.yuguxs.com提供的《白伽芙记[穿书]》 30-40(第14/15页)
白伽看见,他知道的,白伽喜欢小狗一样纯洁的存在,他会心疼那样的他。
所以,他唇角勾起。
上身前倾,那杯被宋黎洲送上来的热水被他握在手心。因为他表现出怕冷,所以白伽便给了他。
洗完手回来的宋黎洲看到的就是这幕,沈斯怜已经占据了他的位子,此刻坐在白伽身侧。
黑色的发因为不用工作所以松散搭在耳侧。男团成员因为需要做造型,所以很少会有寸头,大多数成员的头发都是比正常男性发型偏长一些。不做发型,黑发就会耷拉下来。
像只会撒娇的长耳狗。
沈斯怜的长相算是清冷精致那款,在白伽还没出现时,EL一致认为他会是SE的门面。而这样的长相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质,日系男鬼,处于极疯与极乖之间。
会别人一种很听话的错觉。
沈斯怜是艺术出身,而艺术生最擅长的就是为了取悦喜欢的人打扮自己,他的审美也很好。
此刻坐在他先前的位置上,上身前倾靠近身侧打游戏的人。两个人离得很近,近到几乎贴在一起。
就像一对年轻的情侣,一个人在玩电脑,另一个人就在旁边黏着陪他玩。
大概是说到什么好玩的话题,沈斯怜嘴角上扬:“我看那床太小了,晚上肯定不好睡。”
“白伽,跟我去睡房车好吗?”
“很大的,不会挤到。”
他的手已经碰到了白伽压在电脑键盘上的另一只手,因为在挑新的副本,所以她也就有闲心回复他的问题。
“剧组安排的。”
不过回答的是上一个问题,轮到新的问题她迟疑了一会,就见宋黎洲进来了。
男人冷着一张脸,仿佛别人欠他钱。白伽没在他身上停留太久,想了想刚要回复就听宋黎洲道:“等会和我对下戏。”
工作显然比沈斯怜的问题重要。
白伽挑游戏的手一顿,最后“嗯”了一声也就没再说话。新副本也已经确定,她先控制着人物了解副本剧情,最后开始杀怪。
直到最后一个怪物倒下,她都没有回答沈斯怜那句问话。随后便将手柄放下去和宋黎洲对戏。
两人的对手戏其实并不多,白伽所扮演的角色更像是躲在角落里伺机而动的阴暗老鼠人,平日里装得人模人样,实际早就崩坏。
宋黎洲察觉到了异常,但最后还是失败。等他赶回来时,宋黎洲扮演的男主好友已经被她杀死,当然这也将是她的死期。
她被那群曾经救了她的男人们压在沙土里,身上到处都是血,男主给了她一木仓,结束了她的生命。她会死在男主手里,但在这之前会有很长一段辩驳,而他们要对的就是这部分戏。
沈斯怜身边的位子又空了,因为宋黎洲。如果先前他只是怀疑,那么这刻他可以直接确定宋黎洲就是喜欢白伽。
他在和他抢白伽,在故意分开他们,这个认知让沈斯怜桌子下的手不由自主握紧,直到指尖嵌入手心疼痛让他清醒。
结束对戏,是在接近中午时分。
中午时分,这场下得没完没了的雨总算停了,但湿透的沙地还需要高温炙烤所以并不能工作。因此剧组内部商量着搞了个小型宴会犒劳大家,这里的大多数工作人员来这边已经快有两个月。这还不包括那些采风,提前搭建的道具组工作人员。
食物美酒,才艺表演。环境差,但氛围很热闹。
白伽一行人显然也在邀请之列,对完戏没过一会,剧组那边就让人来找。或许是无聊,也或许是不好抹导演的面子。都没拒绝,都去了。
白伽也是,她坐在一个并不靠前的位置。慢悠悠地喝着酒,看着被桌子围在中心跳舞的女人。
她们这部剧没有真正的女主,大多数角色都是一个前脚死一个后脚死,唯一出彩的女性演员就是眼前这个疑似爱上男主好友的女演员。
她叫海丽,芭蕾舞演员出身。
身姿纤细瘦弱,舞蹈厉害体态更是一绝。几乎是瞬间所有的掌声夸奖惊叹涌向她,白伽坐在里侧,静静地看着,末了也跟着其他人拍了拍手。
接下来上场的是一个会吹口琴的摄影大叔,而在这之后还有很多工作人员,有男有女,有青有中,什么职业都可以只要愿意。
气氛也逐渐爆炸,在某个热闹的瞬间,有人将目光投向了宋黎洲,宋黎洲的身边坐着的是白伽,而白伽的身边又是
沈斯怜。他们三人都是男团出身,还是目前最火的男团。
男团,唱跳是最基础的技能。
有人怂恿他们上,但也有人不想。那个人是白伽,她是来休息的不是来表演的。
望过来的视线中有热烈也有激动,大多数人都被这热闹的气氛感染,此刻也没了平日里的客气,一个个红着脸,喊着让他们听听SE的现场版。
声音越来越多,声音越来越大。这时宋黎洲站出来了:“我唱首歌吧,就不跳舞了。”
宋黎洲在没以SE成员出道时,是独立音乐人身份。他的作曲,他的唱功都是一流水平。
众人也不是真要SE表演,只是到了这个氛围。而且他们也明白分寸,现在给脸不要就是没事找事了,所以答应得很快。
况且一开始他们也只是试试,没想到真成,倒是他们赚了。
宋黎洲选的是一首自己的个人单曲,典型的流行与爵士结合。歌词上乘,曲风轻快,是首情歌。
好像叫什么《深蓝》,是他在国外时期为初恋写的。因为歌词华丽,风格独特,所以让他几乎是一经发表就迅速爆火红透。
那时候白伽还在汉堡店打工,隔壁比较有格调的咖啡店老板很喜欢这首歌,因此白伽听了很多遍。
只是那时,她肯定没想到有一天会听到现场版。
以及这首歌背后的故事,坐在她们不远的女生聚在一起小声道:“都说这首歌是宋黎洲为周兰写的,两人那时候是一个高中,后面又考进了同一个大学。”
“深蓝,周兰。而且我记得周兰最喜欢的就是大海,真的好巧。”
“哪里是巧,你没看那些东西吗?都实锤了,周兰是宋初恋,两人从高中谈起,一直到国外都是恋人。”
“回国之前才分的手,其实我都怀疑没分,因为宋现在是男爱豆才这样说。”
“而且两人的氛围也很好磕不是吗?”
“双强×男女双顶流。”
在这些小话中,白伽耳中突然插入一句:“高中的时候,宋黎洲和周兰经常一起上下课。”
就像是为了印证什么一样,男人又道:“那时候大家都说他们很配。”
像是没说什么,又像是什么都说了。白伽在网上看到过沈斯怜和宋黎洲是校友,所以他是知情者。
不过和她有什么关系,白伽没什么情绪地听着,间隙吃两口西瓜,没有回答沈斯怜的话,也像是没听见。
直到她口袋里的手机响起,不是铃声而是震动。她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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