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穿书都是冤种: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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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在南方行宫的这段时间,虽说因为使用儿童用具而有些丢脸,但身体感受到了明显的改善,不仅健康许多,甚至都没那么嗜睡了。

    甚至因为每日都有新的东西可以学习,沈珏不会觉得一个人在深宫之中关着难熬。

    一个冬天过去,在系统外挂的帮助下,虽然依旧还是用的儿童弓,但沈珏甚至可以在三十步开外射中把心!

    再加上他以前还是靳书意的时候就会骑马,在掌握了射箭技术之后,就开始跃跃欲试想玩骑射。

    骑射可和站在那儿瞄把子不同,不仅人骑在马背上是动着的,如果要射猎物的话,那目标也是活动的。

    这对各方面综合要求都很高,不是单纯会射箭会骑马就能1+1=2的。

    沈珏第一次上马的时候,还有些不习惯。毕竟没有进行过那么多次的血统筛选,即使是最温顺的马儿,恐怕都比后世培育出来的温血马要烈,沈珏骑上去别说射箭了,坐都差点坐不稳。

    他这副身体实在太柔弱了。

    他差点儿被马颠下来,一个身影就拉住缰绳飞身而上,稳稳落在了他的身后。

    熟悉而沉静的香味将他整个人都包裹。

    自从沈珏穿来后,因着日日相处,钟离瑾连身上的熏香都换过了,将所有冷冽的、容易对体质产生负面影响的香料换掉,甚至还放了几味中药进去,即使闻着味道都能对身体有温补的作用。

    原本是为了沈珏不被熏香伤了身,但钟离瑾这本就青春当值的年纪,又天天温补,忙碌的时候沈珏又不允许他熬夜……以至于某天上朝时,钟离瑾的鼻血都流了出来。

    沈珏吓得半死,后面才知道原来是钟离瑾跟着温补的东西吃多了,气血旺盛导致的……

    这可苦了沈珏,每天学武就够累的了,还得回去给这一身使不完牛劲的家伙下火,差点儿没给他折腾死。

    钟离瑾拿着这个由头正大光明每日加餐,沈珏都担心这人死他身上,结果却见对方一日比一日精神抖擞,容光焕发的,像吸了人精气的精怪,连嘴唇都变得红润起来。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能这么大!!!

    沈珏不服,非常不服,并且真的很生气。

    但他的底子在那儿,怎么都补不起来,一番强身健体下来,反倒全便宜了钟离瑾那家伙,整日里玩的花样简直没眼看,都快能出套鉴赏书了。

    但当对方在危机关头飞身上马,把沈珏给揽在怀里的时候,一切又化作了安心。

    □□的胸膛跟堵墙似的抵在他的后背,结实的手臂能挽起宫里最重的那张弓,钟离瑾似乎比原先力气还大许多。

    并非健身房里锻炼出来的肌肉,而是实打实练武累积出来的,蓬勃的,鼓.鼓.囊.囊的,带着蓬.勃的雄.性.荷尔.蒙,简直比在某些不可言说的时候,还要性.感。

    沈珏还是头一次知道心猿意马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他原本还因为差点儿跌下马而后怕,转眼便心跳得飞快。

    就那个频率,怎么也算得上老夫老妻了,竟然被这么抱一下,他就脸热得快要烧起来。

    钟离瑾的才华和地位总是让人忘记,他拥有的是一副年轻的、精力充沛的身体。那样的有活力,那样的,让人抑制不住地心动。

    沈珏几乎快要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马背起伏,骑马的时候为了避免受伤,人得配合着马的起落,放松身体达到同频,但这些颠簸和频率,总会让人产生联想。

    钟离瑾揽着他,教他如何稳住身形,如何控制马儿的奔跑同时将箭射.出去。

    那在沈珏手里几乎要耗费大力气才能拉满的弓,在钟离瑾手里袖珍得如同玩具,给人一种稍微用力不仅能把弦崩断,连弓都能给掰折了。

    只听一道尖锐的破空之声,那长箭便飞射而出,甚至飞到了数十米开外的地方。

    “晚上想不想吃烤兔肉?”钟离瑾问他。

    沈珏:“……”

    沈珏:“野生动物寄生虫很多,不要吃。”

    他听见钟离瑾低低的笑声,感觉自己的整个脊背都是酥的。

    钟离瑾说:“好。”

    说那只兔子的毛色不好看,等以后有机会给他弄只漂亮的,做成手套,比较保暖。

    在这个古代的世界待久了之后,沈珏也渐渐习惯了古人的思维。毕竟各行各业都没那么发达,皮草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真的是最保暖的东西了。

    “马上都要入夏了,明年再说吧。”但沈珏依旧还是没太习惯,委婉说了句。

    “好,都听你的。”

    钟离瑾驾马过去,宫人们就守在那只被射穿了脑袋的野兔子旁边,等沈珏看过之后,才将兔子收走。

    不得不说,钟离瑾的箭术已经强大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

    那是只灰色的兔子,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沈珏甚至根本没注意到。

    而那时候的钟离瑾一边教他骑射的要领,一边挽弓示例,几乎是随意地将箭射.出,就正中那灰兔的眼睛,甚至贯穿了整个脑袋。

    虽然没出多少血,但沈珏还是有轻微的……不适。

    他被保护得太好了,几乎没见过什么血腥的场面。

    书中的文字给他的冲击远远没有眼见为实的大。

    甚至以前的他在看小说、爽文,或者电视剧的时候,都觉得狩猎是一种非常酷的事情。

    可当真将那死掉的、被箭贯穿血肉模糊的小动物摆在面前,沈珏又有点儿……不太适应。

    他可能还是没有完全习惯古代人的生活。

    钟离瑾很敏锐地察觉了这点,让宫人们将兔子拿下去,上次给他们自己拿去加餐。

    即使如今的大晋王朝再怎么发达,对于普通的宫人来说,肉也不是能隔三差五吃得起的。

    因此宫人们都十分高兴,甚至还希望陛下或者摄政王能够再捕到猎物赏给他们。

    皮草可以让他们在寒冬中没那么难挨,这个时代连柴火都很昂贵,冬天经常会冻死人,于是这些个野物的皮毛基本上可以是能救命的东西。

    而猎物的肉也可以给他们提高一下伙食,大多数的宫人并非真要控制体型才那么瘦的,完全是营养跟不上。

    沈珏又有些沉默,盛世都是如此,那战乱的年代,又有多少人会饿死呢?

    钟离瑾见他不太舒服,知道他见不得这些可爱的小东西死掉,便提议骑马放松放松,不捕猎了。

    沈珏摇了摇头:“我还是想学。”

    平日里也没少吃鸡鸭鱼肉的,不至于这么玻璃心,连狩猎都要被惊到,他又不是脆弱圣母。

    钟离瑾似乎也猜到了他在想什么,贴着他的面颊亲吻了下。

    “夫君心地真仁慈。”

    沈珏被夸得有点儿不好意思,但是多体验了几次之后,就渐渐变得可以接受了。

    宫人们对于这么大发慈悲的主子感恩戴德,就算跟在林子里跑来跑去,都不会觉得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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